研究生招生

工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来源: 日期:2023-06-12 点击数: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及博士生培养规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由二级学科负责人和博士生导师代表组成。

2、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协调学院及学科博士生招生工作。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成员由纪委书记及教师代表组成。

二、复试形式

为确保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采用线下方式开展。

三、复试时间

我院博士研究生复试时间为:预计416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复试资格

1、复试资格

学院在复试前完成考生报考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通过的初审名单中,英语达到免试条件考生,直接进入复试;英语未达到免试条件者,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考试且合格的考生直接进入复试,不合格者不得参与下一阶段的复试。

  1. 材料审核

    进入复试的考生,将所有盖章、签字的纸质材料原件提交审核,申请材料包括:

    ①本人签字的《南京农业大学2023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往届生不提供学生证)。

    ③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书面证明)。

    ④英语水平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⑤获奖证书、课题、发明专利、已发表(录用)论文等的复印件或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⑥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核心研究内容等)。

    ⑦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字)。

    ⑧下载并填写《南京农业大学报考攻读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定向生加盖所在单位党委系统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院党委公章。

    ⑨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推荐书。

    ⑩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注:本表中“本人自述”部分请空白)。

    五、复试内容

    内容包括英语综合水平、专业综合知识、实践技能和综合能力四个部分。每个部分总分100分,复总成绩中,前三个部分各占20%,综合能力占40%

    1)英语综合水平(面试):专业科技英语(100%)。

    2)专业综合知识(面试):包括专业基础知识(50%)、专业前沿问题(50%)。

    3)实践技能(面试):包括硕士期间的科研工作(70%);报考导师指定的实验技能考核(30%),此部分考核内容和方式由报考导师确定。

    4)综合能力(面试):包括个人综合素质、研究进展、科研潜质等综合能力。

    、确定并公布成绩

    复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进入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总成绩由以上四个部分组成,各部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复总成绩报考导师排序,作为确定录取的依据。

    、提交拟录取名单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院复结果基础上,根据择优录取原则,并结合导师招生资格及名额条件,确定拟录取人选,并报送研究生院。

    、学校审批公示

    依照相关规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定,符合条件的批准录取。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页公示10个工作日。

    、其他

    1、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录取数量学校规定为:自然科学领域最高不超过学院招生计划的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除外

    3、本通知的解释权归工学院,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执行。

     

    工学院

    2023410

 

版权所有:南京农业大学工学院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点将台路40号

邮编:210031      邮箱:coe@njau.edu.cn     

苏ICP备11055736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