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结合工学院实际情况及博士生培养规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由二级学科负责人和博士生导师代表组成。
2、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协调学院及学科博士生招生工作。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成员由纪委书记及教师代表组成。
二、复试形式
为确保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采用线下方式开展。
三、复试时间
我院博士研究生复试时间为:预计4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复试资格
1、复试资格
学院在复试前完成考生报考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通过的初审名单中,英语达到免试条件考生,直接进入复试;英语未达到免试条件者,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考试且合格的考生直接进入复试,不合格者不得参与下一阶段的复试。
材料审核
进入复试的考生,将所有盖章、签字的纸质材料原件提交审核,申请材料包括:
①本人签字的《南京农业大学2023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往届生不提供学生证)。
③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书面证明)。
④英语水平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⑤获奖证书、课题、发明专利、已发表(录用)论文等的复印件或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⑥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核心研究内容等)。
⑦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字)。
⑧下载并填写《南京农业大学报考攻读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定向生加盖所在单位党委系统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院党委公章。
⑨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推荐书。
⑩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注:本表中“本人自述”部分请空白)。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英语综合水平、专业综合知识、实践技能和综合能力四个部分。每个部分总分100分,复试总成绩中,前三个部分各占20%,综合能力占40%。
1)英语综合水平(面试):专业科技英语(100%)。
2)专业综合知识(面试):包括专业基础知识(50%)、专业前沿问题(50%)。
3)实践技能(面试):包括硕士期间的科研工作(70%);报考导师指定的实验技能考核(30%),此部分考核内容和方式由报考导师确定。
4)综合能力(面试):包括个人综合素质、研究进展、科研潜质等综合能力。
六、确定并公布复试成绩
复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进入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复试总成绩由以上四个部分组成,各部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按报考导师排序,作为确定录取的依据。
七、提交拟录取名单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院复试结果基础上,根据择优录取原则,并结合导师招生资格及名额条件,确定拟录取人选,并报送研究生院。
八、学校审批公示
依照相关规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定,符合条件的批准录取。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页公示10个工作日。
九、其他
1、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录取数量学校规定为:自然科学领域最高不超过学院招生计划的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除外。
3、本通知的解释权归工学院,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执行。
工学院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