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校学发〔2024〕174号)文件精神,学院开展了2026-2027学年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等级认定及调整工作。经个人申请、资格审查、班级民主评议、学院资助工作小组认定,现将学院初步认定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即日起至9月24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9月24日16点前向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实名反馈。
联系人:樵老师 联系邮箱:qiaomingyu@njau.edu.cn。
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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