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议

国际会议申办程序

来源: 日期:2020-11-26 点击数:

国际学术会议以其最直接、最快捷、最广泛的学术交流形式成为信息传播的主要途径之一,也是南京农业大学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的重要渠道之一。通过国际会议建立起中外科研工作者交流与合作的平台,沟通信息,交换看法,切磋交流,并以此为契机,开拓了更多的新的合作途径,推动了科技、文化、教育、学术水平的提高。

一、重大国际会议的申办

1. 会议预报:每年10月30日前将下一年度拟自主举办和拟向国(境)外申办、承办、合办等的重大国际会议(涉及范围请电话咨询84395754),在对外承诺前,填报《举办(含申办、承办、合办等)重大国际会议计划表》,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 会议申办:在准备申办之日前至少提前四个月填报《南京农业大学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申请表》,并提供相应材料。由国际处上报主管校长审批同意后,将相关材料一并报送教育部国际合作司

3. 会议举办:在申办成功后,提前办理举办的相关事宜,并于会议开幕前1个月将外宾名单、会议具体日程报送国际处。

4.签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协助主办单位为外籍与会人员办理来华签证手续。请填写《南京农业大学举办国际学术会议邀请外国人来华名单汇表》一份,上交到国际处,转呈主管校长审批后报江苏省外事办公室办理《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最后,由主办单位将通知表寄给与会者。

5. 总结:会议举办之后,请填写《南京农业大学举办国际学术会议学术总结》及时上交我处。

二、一般性国际会议计划

1.会议预报:一般性国际会议计划(“一般性国际会议”是指经各学校和单位严格审核后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外宾人数在100人以下或会议总人数在400人以下的一般性国际会议,以及外宾人数在300人以下或会议总人数在800人以下的自然科学技术专业领域的专业或学术性国际会议”;“双边会议以及国际合作项目中的工作会议”),按上半年会议和下半年会议,分别于每年9月底和会议当年2月底送达教育部。请于截至日期前一个月填报“拟申办及在华举办(含承办、合办等)一般国际会议计划表”,并交送国际处,经学校初审后汇总上报。

2. 会议申报、举办、签证和总结事宜同上。

三.其他会议

1. 不涉及敏感政治问题、外宾人数在30人以下的小型自然科学技术类国际会议可不预报计划,但必须按规定提前报批。请各单位在会议对外宣布前3个月将《南京农业大学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申请表》报送我处。国际处报送主管校长同意后,将相关材料一并报送教育部国际合作司

2. 会议举办、签证和总结事宜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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