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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补充细则

来源: 日期:2024-05-08 点击数:

根据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要求,所有定位到人的课程应评尽评。因工学院承担全校性课程的教师较多,考虑到此类课程虽定位到人,但多教师共同授课,授课群体大且总学时较少,此类课程评价结果影响权重较高,为激发教师承担公共课程的积极性,使我院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办法更为完善,特制订我院参评课程规则如下:

一、不参评课程

(一)全校性公共课

教务处规定的可申请不参评的全校性公共课程:大学生安全教育、大学生创新创业、形势政策

(二)学院专业课程

学科导论、学科前沿、行业企业专家开放课

注:以上所有不参评课程,每学期在学生评价前由学院向教务处直接提出不参评申请,经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所有涉及此门课程的任课教师,此门课程均无评价,且只上这类课的教师,学年最终无教学质量评价结果。

二、课程参评申请

(1)申请规则

默认不参评课程:大学生安全教育、大学生创新创业、形势政策、学科导论、学科前沿、行业企业专家开放课如需参与评价,须承担课时50%及其以上,并在课程开课前提出并递交参评课程申请单(见附件)。

(2)申请流程

由任课教师个人提出,并填写课程参评申请说明(所有涉及此门课程的任课教师须签字确认),提交教学院长审批签字后,交给教学秘书,不交申请、延误申请、签字不全都视为申请无效,默认课程不参与评价。

(3)申请审定

不参评课程学院递交申请后,由教务处把关并负责解释,最终以教务处公布结果为准。

三、教学评价结果“不合格”认定

教师指导毕业设计工作中,未履行指导职责,造成毕业设计在省抽检不合格,经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指导教师负主要责任的,其当学年教学质量评价结果认定为不合格。

工学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八日

附件:参评课程申请单

参评课程申请单

开课学院

开课学期

姓名

工号

课程名称

课程号

课序号

本人承诺该课程承担课时50%及其以上,特申请该课程参与评价。

签名:

年 月 日

若有共同授课任课老师(须签名)

本人同意该课程参与评价,并认可申请教师承担的课时量。

签名:

年 月 日

教学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意见

年 月 日

备注:申请参评课程的教师需在课程开课前提交申请单,且完成申请单上所有签字,逾期不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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