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交流事项

因公出国特别提醒

来源: 日期:2020-11-26 点击数:

第一部分 出国应当遵守的外事纪律

根据《中纪委、中组部、外交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因公出国(含出境)团组境外纪律的通知》精神,各因公出国团组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不得擅自延长在外停留时间;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出访路线,或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不得参加与访问任务无关的活动和会议。

(二)因私外出须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不得随意单独活动。

(三)严禁出入赌博场所,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资金参与赌博活动,不准以任何借口自行接受接待单位安排前往赌博场所,严禁进行网络赌博。

(四)严禁出入色情场所和观看色情表演,不得参加涉及低级趣味的娱乐游览项目。

(五)不得借出访之机谋取私利。

(六)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送礼品。

(七)不得使用公款大吃大喝,聚众酗酒;不得使用公款购买高档消费品、礼品或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

(八)增强安全保密意识,未经批准,不得携带涉密载体(包括纸质文件和电磁介质等);妥善保管内部材料,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内部文件和资料;不在非保密场所谈论涉密事项;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九)增强应急应变意识,注意防范反华敌对势力的干扰、破坏,避免与可疑人员接触,拒收任何可疑信函和物品。

(十)增强防盗、防抢、防诈骗的自我保护意识,遇到重大事项应及时与我驻外机构取得联系。

(十一)增强证照管理意识,切实遵守证照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境外期间,由本人或指定专人妥善保管证照,并在回国(境)后7天内交颁发证照机关指定的部门统一保管或注销。

(十二)认真做好出国(境)后的成果总结工作,形成书面报告,详细填写《因公出国(境)团组信息反馈表》,并在回国(境)后20日内将出访情况报告和《反馈表》一并报送主管部门,抄送同级外办。

出访团组实行团长或负责人责任制,两人以上的团组须指定一名团长或负责人。在境外期间,团组成员必须服从团长或负责人的领导。团长或负责人应在授权范围内对团组的境外活动切实负起责任,除负责主持团组与外方的交流外,还要负责管理和督促团组成员遵守各项外事纪律。团组及团组成员发生违规违纪行为,除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外,将根据情节追究团长或负责人责任,以及派出单位负责人责任。

第二部分 出国前的准备工作


出国前,要办妥护照和签证。当您拿到护照和签证后,一定要仔细检查护照和签证,确认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栏目与自己真实情况是否无误,签证种类与出国目的是否相符,签证的有效期和停留期与出行计划是否一致。如果发现有出入,应立即与外事部门联系,了解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因护照、签证有误而被边防或移民部门阻止出入境,从而给出国团组和个人带来重大的损失。

要认真核对机(车、船)票。仔细核对票面上所显示的登机(车、船)时间、地点以及联程票的前后衔接是否准确。

要事先了解此次出访国家的有关情况。尽可能收集其风土人情、宗教、气候情况、治安状况、流行病疫情、法律法规等信息,并采取相关预防措施。

要了解出访国家的气候和冷暖情况,准备相应的衣物。西方国家绝大部分酒店从环保角度出发,不提供牙刷、牙膏、拖鞋等洗漱和生活用品,所以一般需出访者自己备齐。此外,根据个人不同情况还可携带相机、电源转换插头、手机充电器、笔记本电脑等。在国外应尽量避免携带大量现金,最好使用国际信用卡,如您没有国际信用卡,可事先在国内申办好。

要知晓出访国家的流行病疫情况,及早做好防范和应对措施,购买必要的人身安全和医疗保险。国外医药费用普遍较高,建议选择合适的险种,以防万一。进行必要的预防接种,并随身携带接种证明(俗称“黄皮书”)。有条件的话,最好做一次全面体检。慎重选择携带个人药品。许多国家对药品入境有严格规定,为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出国前应了解有关国家的海关规定,在允许的范围内选择所携药品的品种和数量。如因治疗自身疾病必须携带某些药品时,应请医生开具处方,并备齐药品的外文说明书和购药发票。

严禁携带毒品、国际禁运物品、受保护动植物制品及前往国禁止携带的其他物品等出入境。注意目的地国海关在食品、动植物制品、外汇等方面的入境限制。如携带大额现金,必须按规定向海关申报。切勿为陌生人携带行李或物品。

为了更好地与家人和朋友保持联系,出国前您最好给他们留下一份出行计划日程,约定好联络方式。建议您在护照上详细写明家人或朋友的地址、电话号码,以备紧急情况下有关部门能够及时与他们取得联系。护照、签证、身份证、机票应复印,一份留在家中,一份随身携带,还要准备几张护照相片,以备不时之需。

恳切建议您访问外交部网站http://www.fmprc.gov.cn/chn/,查询中国各驻外使、领馆的联系方式以及相关旅行提醒、警告等海外安全信息。若目的地国与我国无外交关系,则可了解其周边国家的中国使、领馆的地址与电话,以便就近求助。

第三部分 出国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根据国际惯例,即使签证申请人已取得一国签证,该国也有权拒绝其入境而无需说明理由。如果您持有效护照及签证在目的地国入境、出境或过境受阻时,您应向当地主管部门出示有关方面的邀请信,如实说明入出境或过境事由,同时了解受阻原因。如您不懂当地语言,有权要求对方提供翻译服务。如果您的请求仍然得不到有关部门的回应,可要求与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联系,寻求帮助。使、领馆领事官员将向有关当局了解情况,视情反映您的要求,或进行必要交涉,但不能保证您一定会被放行。如领事官员交涉未果,您应理智接受当地主管部门的决定;如确系受到对方不公正对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以便日后诉诸法律解决。

要尊重当地风俗习惯,遵守当地法律规定,注意交通安全(在实行靠左行驶的国家应尤其注意)。严格按照签证或居留许可上允许的时间在有关国家停留。不按签证所允许的时间停留,您在出境时可能面临高额的罚款或刑事处罚,并留下不良的出入境纪录,给下次申请签证带来麻烦。如您需在国外停留较长时间或所在国局势不稳,建议您在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进行公民登记,以便出现紧急情况时使、领馆能及时与您取得联系。

在出访过程中,一定要保管好护照,丢失护照将给您带来极大的不便。如果丢失护照,应立即报警,然后持护照复印件、证照照片及当地警察局出具的被盗证明到我国驻当地使领馆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如果丢照后还要赴下一国执行任务,应到我国驻当地使领馆补办护照,同时征求原发照外办的意见。办妥护照后,持护照、签证复印件前往下一到访国驻当地使领馆补办赴该国签证。

您可适当留意当地报纸、电视等媒体信息,了解当地政治、经济、社会形势,与邻为善,入乡随俗。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循正当途径解决,不要采取贿赂等不合法方式,以免问题复杂化。熟记当地火、警、急救等应急电话。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与家人或朋友保持正常联络,以免亲友担忧。

在外要照顾好自己的身体。注意饮食健康,尽量避免吃未煮熟的食物或喝未煮开的水(除正规密封矿泉水);切勿前往疫区、辐射区、赌博、色情等场所。

要注意防盗、防骗、防诈、防抢、防打。在住处不要给陌生人开门;出门时尽量不要随身携带贵重物品或大量现金,也不要在居住地存放大量现金,不要在私车的明处摆放贵重物品,如车胎被扎,修车时务必要先锁好车门;不要将文件、钱包、护照等重要物品放在易被利器划开的塑料袋中;不要在黑暗处招呼出租车;不要轻易让陌生人搭乘您的车;不要和陌生人一起行走;在公共场合要表现平静,不要大声说话,避免突出自已;不要在公共场所参与他人的争吵;不要在街上乱捡东西,以防被敲诈;不要在黑市上换汇;如警察检查您的护照等证件,应先请他出示证件,记下他的警牌号、警车号;交罚款时不要当街交给警察,而要凭罚款单交到银行等指定地点。

如发生被抢、被盗、被骗或被打事件,您应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并要求其出具报警证明,以便日后办理保险理赔、证件补发等手续。另外还应当与律师或医生(如需就医)联系,也可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反映情况。领事官员可以向您提供以下帮助:安排适当人员(如有性别要求)听取受害情况并承诺保护个人隐私;敦促警方尽快破案;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向您提供律师和翻译的名单;推荐合适的医院;补发丢失或受损的旅行证件;协助当事人与家人、朋友或接待单位联系;寻求当地社会救助。但是,领事官员不能调查案件,不能代替您出庭,不能充当翻译,也不能替您支付律师费、医疗费或其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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